第一章开始要从头

金镝大厦是本市商业区中最高的一栋大厦。有108层。大厦的外围都是金色的钢化玻璃,在夕阳下看去,就宛如一座熠熠发光的金山。

 王不凡就站在金镝大厦的楼下,七分头,鼻梁上架着一个堪比啤酒瓶底的高度近视眼镜,从样貌上看去斯斯文文。可是他偏着头,叼着一根软白沙,上身穿着白中带黄的小背心,下身着灰色开叉短裤,脚蹬趿拉板,不管怎么看都不像是个好人。反倒像在流氓街混了十来年的老混混。

 他穿成这样,当然不是来金镝大厦上班的。事实上,他刚从大学毕业时的确有来金镝大厦应聘,还梦想着能成为这里面的一个高级白领。可如今,他只想一件事。

 “金镝这个王八蛋怎么还不出现?老子非捅死他不可!”王不凡攥了攥藏在裤兜里的那把削皮刀,牙根痒痒地恨道。

 金镝就是这栋金镝大厦的老总金正炎的独子。长的的确很对得起“纨绔子弟”这个称呼。一米八三的身高,脸比德华,貌超润发,堪比世界顶级男模的身材,又身家过亿,简直是所有男人渴望的挚友,所有女人渴望的床伴。

 按理说,这样一个极品男人是轮不到刚刚大学毕业,还在社会闲逛的王不凡来痛恨的。大学四年,金镝还是和王不凡同穿一条裤衩,一起挨板砖的过命交情。大学毕业后,金镝还屡次邀请王不凡来他父亲的公司工作。但被王不凡给拒绝了。

 这样一个种关系,按理说王不凡不会想杀人。可问题是,昨夜王不凡的女朋友筱倩竟然一夜未归,而在刚才,心急如焚的王不凡去西城别墅区找金镝商量时,却看见自己的女朋友筱倩一身素裹白衣,飘然地从金镝家出来。那条本该挽着他的柔腻藕臂却搭在了金镝的臂弯。

 在上金镝的保时捷时,王不凡还亲眼看见自己的兄弟亲昵地在筱倩那雪白的脸蛋上咬了一口…

 疯了,疯了。

 自己最好的兄弟竟然把上了自己的女人。这种俗套的要死的港台剧情竟然发生在他的身上。一向冷静的王不凡忽然觉得血气上涌,插在裤兜里的手不可遏止地抖个不停。

 “妈的,王八蛋。这个死了姥姥又死姥爷的王八蛋。”王不凡早上刚洗的头,可就是觉得自己头上没洗干净,仿佛连阳光都是绿色的。

 他打了一辆车,回到居住的小屋,扔了一百块钱给司机都不敢问师傅找钱,就怕司机师傅问他为什么脑袋是绿色的…

 等到中午,筱倩都没有回来。这时,邻居杨璐过来借牙膏,看见脸色阴沉的王不凡却好说不说地调侃一句:

 “咋啦?脸色那么臭?戴绿帽子了你?”

 “腾…”

 王不凡心头那股邪火完全被点起来了。伸手拿起桌上的削皮刀揣进裤兜里,踹上趿拉板就奔金镝大厦而来。

 “老子既然戴着绿帽子,就非把你的脑袋扎个窟窿眼不可!”

 王不凡两眼冒火,冲到了金镝大厦。

 他倒是想直接冲进去找到金镝那个混蛋然后给他两刀,解解心头之恨。可门口的保安明显不同意。最主要的原因还是他那一身非常后现代主义的着装。

 被如熊的保安一挡,王不凡的心情迅速冷静下来。可是脑子里想捅死金镝的想法却更加强烈。强烈的杀意几乎快要把他给烤熟了。他就这么站在金镝大厦楼下的花坛后面,眼神冷冷地盯着在大厦楼下来来往往的的人群。

 偶尔一窥间,有出入的人看见站在花坛后面的他,都对他那件黄中带白的小背心表示了自己的唾弃。

 王不凡的手不抖了。眼神透过厚厚的镜片露出一种渺然的表情。

 老子连命都不要了,还在乎你们这些卑微的生物?信不信老子一刀捅死你们…

 王不凡的眼神越发的冰冷。没有临杀人前的害怕。一旦定下来之后,心情平静,脑仁却在噗噗地抖动。这种一动一静的鲜明对比,不身在其中的人很难以体会。

 花坛里种着的是山茶树,修建的整整齐齐。比王不凡的发型还整齐。一阵风吹过,吹起叶上的尘土,钻进王不凡的眼睛里---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杀气?

 Boxster911GT2双涡轮增压发动机的声音传进王不凡的耳里。一辆银白色的敞篷跑车出现在王不凡视线里。

 “来了…”

 王不凡死死地盯着那辆保时捷911。手心里已经攥出了汗…

 车身在大厦前的广场上划出一道漂亮的弧线,稳稳地停在了那里。金镝一身休闲装推开车门走了下来,然后快步走到另一边打开车门。筱倩穿着白色的连衣长裙,束踝的高跟凉鞋衬托着一双秀美莲足踏出了车门。

 路人无论怎么看,金镝和筱倩都是郎才女貌、天生一对。但在王不凡的眼里,他们只是两个狗男女,奸夫淫妇,西门庆和潘金莲…

 筱倩挽着金镝,笑语嫣然。不知道金镝对她说了什么好笑的事,惹得她花枝乱颤,就差挂在金镝身上了。在王不凡看来,就好像有一只美丽的树獭挂在了金镝的身上。

 就在金镝和筱倩走到大厦门口时,王不凡突然仰天大吼一声:“金镝!”

 “嗖”的一下,王不凡以从来不曾有过的快速身影窜出花坛,握着削皮刀,目光如火,冲向金镝。

 “啊!”筱倩花容失色,忙从金镝身边跳开。

 金镝看见王不凡也是一怔,刚想开口说些啥,就感觉腹部一痛。王不凡的削皮刀已经死死地扎进了他的身体。

 “呃…”金镝不可置信地看着王不凡那张已经有些扭曲的脸,耳中隐隐听见王不凡咬牙切齿地挤出的话:

 “剁了你个勾引二嫂的王八蛋…”

 金镝转头看了一眼捂着嘴,瞪大眼的筱倩,手指指了指她,又指了指自己,而后眼前一黑,躺倒在地。

 门口的保安已经惊慌失措地冲了出来,来往的人群几乎是惊叫着如潮水一样四避而开。

 王不凡没有任何惊慌,只是冷静地看着自己这个曾经的兄弟躺下。瓶底厚的镜片下,已经是一片冷漠。

 不知过了多久。刺耳的警笛声响彻整个大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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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你查身份证吧!”

 “性别”

 “如果可以,我想是女人。”

 “为什么杀人?”

 “我喜欢…”

 “你知道杀人是犯法的吗?”

 “废话。老子读了四年大学法律,这个都不懂你干脆去问问教育部长好了!”

 “那你还杀人!?”

 “吃油条还得癌症呢,那你还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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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就是王不凡的所有供词。

 无礼,蛮横,一点没有原先斯文的样子。有的只是一心求死和顶撞的语气。如果不是手脚都被拷着,王不凡还有心袭警来着。

 鉴于金镝被重伤致死,加上王不凡家里可没有任何背景和靠山,比钱更是比不过金家,所以法院的判决也就注定了。

 “死刑!”

 临上刑场的时候,有专人过来询问王不凡还有什么遗言要说。王不凡轻轻地摇了摇头。

 “你不想见见那个叫筱倩的姑娘吗?”

 王不凡一愣,还是摇头。

 不是王不凡不想见筱倩,而是他压根不想知道关于她的任何消息。因为王不凡突然想到金镝看见自己时眼神里的那丝喜意,似乎这里面有什么隐情。

 可王不凡不想知道。

 他害怕自己错怪了金镝。

 是的。王不凡就是这样的人。宁愿错,也不愿意知道自己做错。

 其实这又何尝不是现代人的通病呢?

 每个人往往都知道自己犯了错,可却不想去探究自己为什么错。宁愿一错再错。在心底最深处保留最后一丝希望,好以此安慰自己本已悔恨的心。

 蒙上黑纱那一刻。王不凡都没有看见任何一个想见的人。他是家中独子。双亲早在读大三那年就出意外亡故。可以说是彻彻底底的光棍。

 当黑纱罩住眼睛,隔绝了阳光之后,王不凡才真正体会到无边的孤寂和黑暗。他突然好想再看看筱倩。

 哦,不。不单单是筱倩,哪怕是任何一个人他都愿意见。

 隐隐中,他听见有人在喊他。

 “不凡,王不凡…我欠你的牙膏下辈子还你啊!”是邻居杨璐!

 王不凡想回头,忽然后脑一疼,然后才是一声枪响。

 “原来中枪是先有感觉然后才能听见枪声。”

 都说任何人在死之前都会有短暂的知觉,因为脑死亡才是真正的死亡,而大脑要彻底死亡,需要十九秒的时间。

 对中枪的看法,是王不凡最后的念头。

 好吧,我承认,没有写手写都市小说会一出来第一章就让主人公被枪毙的。可事实就是这样。王不凡被枪毙了,子弹准确地灌进后脑,却在前额出现了一个大洞!

 足有拇指那么大的洞!

 他生的不光荣,死也不伟大。他没有穿越。也没有被穿越…因为,他压根就没死。

 或许大家不相信。可事实就是事实。连法医都不相信的事实。

 在这里必须解释一下,死刑执行时,执行者会头戴黑色头巾蒙住面容,然后在死刑犯的脑后开枪。按照迷信的说法是怕死刑犯在临死前记住执行者的面容,死后灵魂出来报仇。

 但哪怕再多次经验的执行者都从来没有见过一个人在子弹灌进后脑后会从前额再穿出爆裂开。

 死刑时使用的子弹可不是狙击手使用的强力爆裂弹,它只是一颗普通的火药弹而已。这样的子弹是不可能将人彻底爆头的---毕竟死刑犯也是人,还是要收拾的。如果将人的脑袋爆开跟糨糊一样,未免显得太没有人性了。所以死刑时使用的子弹会在人的脑袋内部爆炸,弹头会卡在人脑内。前额应该是看不见伤口的。

 但射进王不凡脑子里的那颗子弹却偏偏穿脑而过,在前额裂开了!

 法医说,他当时都不敢肯定,一个后脑模糊,前额也在汩汩流血的犯人到底算不算死亡。他只是按照程序,仔细地翻开王不凡的眼睑,用灯光刺激他的眼球时发现,王不凡的瞳孔竟然还没有散光,而是炯炯有神地盯着他。甚至还调皮地冲他眨了眨眼…

 “他日后绝对不凡!”

 法医事后心有余悸地说。

 不管怎么说,我们的主人公的确从头开始了他的人生。